椒江区城建档案机构成立于1987年1月,是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,归属城建委领导。2005年4月成立“椒江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”与“椒江区城市建设档案馆”实行一个机构,二块牌子,处馆合暑办公,其单位级别与事业性质不变。
1993年撤地建市后,椒江区城建档案馆同时担负着市、区两级工程档案的接收、审核、归档、保管、提供利用工作。2007年6月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建档案由台州市城建档案馆接收。
椒江城建档案馆成立至今,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和帮助下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,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有效的收集、保管和利用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成为台州市起步较早,馆藏量及接收量占台州首位,且具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城建档案馆。尤其在档案现代化、标准化管理和省级目标管理达标等方面走在台州前列。2005年9月以89.8的高分顺利通过省三级馆目标管理认定,成为台州首家上省级的城建档案馆。不仅填补了台州各城建档案馆无省级达标的空白,而且成为台州城建档案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。2006年10月又以94.5的高分顺利通过省二级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认定。成为台州首家上省二级的城建档案馆,再次填补了台州各城建档案馆无省二级达标的空白,跨入省级先进行列。多次获得省、市、区级城建档案先进单位。2008年2月馆长魏小青同志荣获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
椒江区城建档案馆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、保管和利用;
(二)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,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;
(三)法律、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椒江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:
(一)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
(二)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(包括城市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电信、工业等地下管线)档案。
(三)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(包括城市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园林、风景名胜、环境卫生、市政、公用、房地产管理等单位)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。
(四)有关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的政策法规、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。
(五)建设部、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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