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城档[2007]2号
关于进一步加强
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随着建筑幕墙在工程建设中的大量使用,一些地区已发生因建筑幕墙施工或维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。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,为城市建设、管理服务,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幕墙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杭建工发[2007]29号)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要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材料的管理,并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,做好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,在验收中应对该工程档案进行专门检查并出具专项验收条款,确保档案质量符合要求。
三、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文件、计算书、设计变更、工程材料质保书、检验报告、隐蔽工程记录、竣工图、质量验收记录和《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》等文件材料。
四、做好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整理工作,其竣工材料应作为单独归档的子分部工程材料归档,档案整理组卷时,其竣工材料应单独组卷,避免与其他材料混合。
五、本通知自2007年2月15日后申报验收的工程档案管理中执行。
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
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